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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实务报告指出,农村土地制度关系到农村的根本稳定和中国的长期快速发展,其核心是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 爱护集体土地的确实权利,真正让农民成为土地所有者,充分利用农田,代表委员纷纷建言。
解放农村生产力,快速发展,调动农民积极性,必须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特别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 随着农村和农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个问题变得更加紧迫。 另一方面,受制于土地开采权不能流转的束缚,农业经营规模一直很小,农业科技发挥作用空之间有限,农业生产力也难以实现质的飞跃; 另一方面,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征用补偿过低,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屡屡发生,工业化冲击下农民弃耕打工、耕地荒废的现象普遍存在,其根源也与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和土地开采权有关。
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推进新型城市化还是实现农业现代化,都离不开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 地方确权试点实践已经充分说明,只要农村集体土地的生产经营权直接交给农民,允许自由流转和债权抵押,就可以再次调动广大农民的包地耕作热情,消除部分城市农民工的耕作负担,也可以实现以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为代表的现代化
35年前,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名农民怀着吃饭的朴素梦想,用18个鲜红的手印,开辟了农村土地从统一到分、从吃大锅饭到家庭共同承包的新时代。 35年后的今天,有必要以土地确权为突破口,开启农村土地制度的二次改革。 只有做好现实的土地制度改革、制度保障工作,才能帮助广大农民在希望的原野上放飞梦想、接受未来。
(作者是全国人大代表、湖北春晖集团会长) )。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土地确权释放“三农”活力(一线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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