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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榕台青年交流,日前福州市人社局、福州市台办公室、福州市财政局发表了《关于支持台湾高校学生来榕实习实际发放助学金的办法》。 今后,年龄在18—45岁之间,在台湾地区大学学习的本科以上学历,对于榎实习实习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台湾大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助金。

“福州出台补贴办法支持台湾高校学生来榕实习实训”

根据 方法,今后福州市对来榕实训的台湾高中学生,分别给予博士每月3000元、硕士(本科)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助,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6个月。 给予每人1000元的往返交通费补贴和25元/人/月以下的人身事故损害保险补贴。

根据 办法,用人单位在实习实习开始前一个月,向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申报实习计划,并报市人才中心事先批准,经市人事局、台湾办事处、财政局审查同意后,由政府

实习生活补助金额按实际实习期计算,足月部分按月补助金标准发放,不足月部分的月实际补助金金额=日均补助金标准×月实际实习天数、日均补助金标准=月补助金金额/21天。 实习结束后15天内,用人单位向市人才中心提交实习补助金申报材料。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福州出台补贴办法支持台湾高校学生来榕实习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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