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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通过国家惠企电价政策传达“最后一公里”

到年末为止全部用于电力供给的电费“零涨价”

导报记者昨天从厦门市发改委获悉,为了通过国家惠企电价政策传导的“最后一公里”,今年,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和厦门市发改委全面规范了电价政策,到今年12月底,全部电价“零涨价”

据市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分表用电户(也称非直拍用电户)是指公司的用电和电费不直接由国网企业通过供电和抄表客户中转的用电户。 总表客户(也称为供电主体)是向其分表用电用户提供电能分配和分表计量、计费分配服务的客户。 总客户主要是商业综合体、写字楼、产业园区三种类型的房地产消费者。

“厦门:年底前全部转供电电费“零加价””

根据《价格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等规定,我国电力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经营者和客户必须按照政府规定价格执行。 今年以来,厦门市已经累计实施了4次公司电价降价,达到11%。 但是,由于分表用电用户有电力转换环节,电价政策出现传导“中阻”,为了通过国家惠企电价政策传导的“最后一公里”,今年,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和市发改委全面规范了电力转换环节的电价政策,出台了多项文件。 今年10月起,政府4次电价下调强调必须根据降价时间和降价金额“全额传导”终端用电公司,总表客户的电价支付和分表客户的电价必须“月结算月清”和“向客户公示”

“厦门:年底前全部转供电电费“零加价””

厦门市发改委表示,总表代付的服务,通过与客户签订物业服务,确定服务费标准,不得“捆绑”收取服务费和电费。 总表客户或受托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未充分履行以上转换供电价格行为等政策规范,从中受益的,表客户可以监督其按规范履行,或致电12358进行价格通报投诉。

来源:企业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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