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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农业谈判的历史上,发挥重要作用的是1986年-1994年的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和2001年至今的多哈回合农业谈判。 过去,由于农业问题的特殊性、诸多复杂性和敏感性,农业贸易曾长期游离于国际贸易协定之外,但在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之后,农业贸易终于纳入了多边贸易规则的约束和管理之中。 尽管如此,乌拉圭回合《农业协定》也是各方相互妥协的结果,有一定的限制,世贸组织各成员关注的几个大问题,如明显的关税壁垒、扭曲的国内支持没有得到有效削减、出口补贴高等

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是乌拉圭回合的继续。 启动多哈回合谈判的《多哈部长宣言》确定将占世贸组织成员大多数的快速发展中成员的好处和诉求置于谈判的核心,为快速发展中成员创造越来越多的贸易和快速发展机会是多哈谈判的重要目标之一, 由于农业是许多快速发展中成员的支柱产业和主要贸易部门,快速发展中成员总是把农业谈判作为优先行业。 并且,鉴于农业的特殊性、诸多复杂性和敏感性,广大成员特别是先进成员对本国农业产业给予了高度的保护和补贴,这些因素使得农业谈判在整个多哈谈判中始终是焦点和难点。 目前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已经进行了十多年,到底取得了多少阶段性成果?

事实上,多次挫折,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是2004年7月达成的谈判《框架协议》、2005年达成的《香港宣言》、2008年形成的模式案文、年在世贸组织巴厘岛部长会议上达成的“早期收获”的成果 接下来,我将简要介绍这些成果。
2004年7月签订的《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的第一个副本包括:在国内支持方面,按照分层方式削减黄箱、微量许可和蓝箱措施; 封印蓝箱,引入“新蓝箱”的概念; 加强绿箱纪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快速发展中成员用于生活和资源不足的农民的微量许可可以避免削减。 关于市场准入,根据分层公式削减关税。 所谓层次削减,就是将关税从低到高进行层次化,“以高的税减少得多”大体上是层次上的税率越高,削减的幅度就越大。 快速发展中的成员允许对粮食安全、生活安全、与农业快速发展相关的项目等特殊产品使用小减息幅度。 在出口竞争方面,要求平行取消出口信贷、出口国营贸易、粮食援助等措施中的贸易扭曲成分,但也同意给予快速发展的成员特殊和差别待遇。

综上所述,《框架协议》的农业谈判成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减少农产品贸易扭曲,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降低关税水平和削减国内支持水平等,促进市场公平和自由贸易。 二是在国内扶持、市场准入、出口竞争三个方面给予快速发展中的成员特殊和差别待遇,体现了多哈回合是快速发展回合的特殊意义。 之后的谈判成果,例如《香港宣言》和内罗毕部长会系列的成果等,也多体现在这两个方面。

2005年达成的《香港宣言》
基于2004年《框架协议》,多哈农业谈判取得进一步实质性进展,签署了《香港宣言》。 在国内支持方面,发达成员今后将实质性削减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 在市场准入方面,各成员确定快速发展的成员可以自主指定适当数量的与粮食安全、农民生活和农村快速发展相关的产品为特殊产品,比其他产品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并确定了快速发展中成员采用特殊保障机制的权利,为快速发展中成员采用较为有效的补救措施奠定了基础。 在出口竞争中,确定了年底前取消所有出口补贴。

2008年形成的模式案文
在《框架协议》和《香港宣言》的基础上,2008年世贸组织农业谈判又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模式案文。 国内支持明确了国内支持的整体削减和规律,在快速发展中成员享有小削减幅度和长时间实施的市场准入方面,关税削减公式和特殊产品的数量和待遇明显。 发达成员农产品关税平均削减幅度不得低于54%,但快速发展中成员平均削减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6%。 此外,快速发展中的成员可以根据粮食安全、生活安全和农村快速发展三个指标自主指定特殊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世贸组织成员国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2008年的模式案文虽然未最终签署,缺乏法律基础,但大体上体现了当时大多数成员的共识,为下一轮谈判奠定了基础。

年世贸组织巴厘岛部长会议达成的“早期收获”成果
农业是世贸组织巴厘岛部长会议“早期收获”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市场准入方面,首先涉及关税配额( trq )的管理。 其中一是严格关税配额管理的透明度规律,确定配额领取和配额期限等相关情况的公布和通报义务。 二是建立关税配额未完成机制,目的是限制成员通过配额管理限制进口的行为,并且确认快速发展的成员可以享受维持现有管理方法的特殊差别待遇。 国内支援方面,通过了“粮食安全公共储备”的临时方案,规定在快速发展中,成员因粮食安全储备补助金而超过微量允许上限的,其他成员必须忍耐。 这为成员在快速发展中采用粮食安全公共储备相关条款的权利提供了一个规则框架。

年内罗毕部长会系列的成果
农业成果主要集中在出口竞争上。 决议确定取消所有出口补贴,对出口融资、国际粮食援助、出口国营贸易公司等其他出口竞争措施等施加严格纪律。 近几十年来农产品出口补贴首次被确定为强制取消是农产品贸易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情有助于创造更加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和提高农民收入 此外,内罗毕会议还就棉花、特殊保障机制、粮食安全公共储备等快速发展中国家成员关心的农业议题形成了部长决定,为后续谈判提供了充分的权力。

总体而言,2008年的模式案文尚未最终签署,缺乏法律基础,而且《框架协议》和《香港宣言》乃至多哈的授权目前都受到一些成员的挑战,但这些成果文件在农业谈判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农业和农村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供稿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世贸组织农业谈判迄今有那些成果?”
地址:http://www.quanhenglawyer.com/qyzx/1292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