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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期货市场违法违规事件的类型和优势也发生了变化,交割月结算价操纵和转移资金疲软两类违法违规事件成为期货市场的主要集中多发点。
泰晤士报记者魏书光
随着国内稳定发展和监管措施的日益完善,期货市场违法违规事件的类型和优势也发生了变化,交割月结算价操纵和转移资金疲软两类违法违规事件成为期货市场的主要集中多发点。
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院、公安机关、仲裁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20多名代表于8月14日在大连召开了“第二届法律理论与实务座谈会”,围绕期货立法工作和期货市场违规事件解决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据大企业相关人士介绍,中国期货市场早期违法违规事件以市场操作、欺诈、挪用客户保证金、透支交易等类型为主。 近年来,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和监管措施的日益完善,违约事件的类型和优势也发生了变化,目前主要集中在交割月结算价的操纵和转移资金的敲打等两大类。
但是,当前领域的司法实践也存在需要注意的问题。 例如,行业对市场操作和市场间内部交易等新类型事件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制约了期货市场法制建设的进一步深化。 另外,还需要进一步处理自律管理与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联系等问题。
司法系统代表表示,目前期货市场整体规范,发生的纠纷案件较少。 一个重要原因是市场形成了严密的规章制度和“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有效地防范了风险。 但是,不能疏忽大意。 在市场纠纷事件较少的表象背后,可能是相关纠纷以其他形式出现在其他环节,仍然需要高度重视。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反映了必须抓紧期货市场法制建设,让期货市场各主体“有法可依”。
会议专家还比较了期货市场执法实践中各种违法行为的认定,并对交易所在自律监管中面临的相关问题和实践案例等展开了热烈的探讨。 专家们指出,期货纠纷案件专业性强,需要司法行业对期货领域的关注和深入研究。 在违规案件的调查、审理和复议过程中,每个人都要发挥外部专家律师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作用,提高破案效率,维护市场公平。 对超出交易所自律管理范畴的案件,应当移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信息表达合作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期货法》事业集团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了《期货法》起草工作目前的进展情况。
(证券时报网魏书光)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操纵交割月结算价成市场违规要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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