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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城乡差距:城乡居民待遇统一,纳入农村居民医疗保险
大病制度:除医疗保险外,可“二次清偿”的个人可自行负担最高补助18万元
例1 )医疗费15万个体负担3.61万
一名学生,年龄20岁,年因恶性肿瘤在广州市三级医院住院治疗。
根据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办法,该校学生此次发生的基本报销范围(即不包括超目录范围、乙类预缴及超限额标准费用(医疗费达1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费用9.69万元,城乡大病保险报销费用1.7万元) 投保人的个人负担为3.61万元。
也就是说,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办法计算,该校学生个体只需要承担3万多个。
例2 )医疗费50万医保报30万民政增补16万只承担3万多个个体
某农村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年龄50岁,年因恶性肿瘤多次住院治疗,所发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即不含超目录范围,属乙类预缴及超限额标准费用)的医疗费用达到50万元,其中)。
①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部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费用(全年累计报销金额已超过最高支付限额,按最高额度计算) 18.28万元,城乡大病保险报销费用)分段计算,报销金额已超过最高支付限额,
②民政医疗救助报销部分)该参与人经民政部门审核,医疗救助及重特大医疗救助条件相应的基本医疗费中,个人应支付19.72万元,其中4.45万元可获得4万元医疗救助,超过4.45万元至9.45万元可报销50%。
③民政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报销部分:超过医疗救助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以上个人部分的,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再报50%的3.27万元。
该用户各类清算费用共计46.74万元,个人负担仅为3.26万元。
(注:民政医疗救助必须符合相应条件,并经民政部门审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终于要“落地”了。 从今天开始,广州市人社局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办法(简称《试点办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简称《大病保险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协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后,460多万参保人员(不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了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消除了城乡地区的区别。
并且城乡居民也享受大病保险的待遇,“二次报销”投保人的自付医疗费,医保报销以外的个人自付费用部分,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18万元。 此外,在缴费和待遇方面有了全新的设定。 新方法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目前正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文/记者刘莲、何颖思通讯员穗人社
焦点1 :城乡合一
农村居民门诊的清算额翻了一番
医疗保险实现城乡统筹后,农民看病选择范围更广,医疗保障范围更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普遍提高,享受的服务更便利。
广州市新农合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可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门诊慢性病及门诊特定项目的待遇; 外来补助额从300元/年·人上升到600元/年·人,未成年人每年增加到1000元/年·人。
焦点2 )大病保险
自身负担医疗费超过1.8万元的部分可以报销一半
根据《大病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参加大病保险后,个人自付医疗费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支付50%; 投保人全年累计费用超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病保险金报销70%。
在某医疗保险年度,大病保险金累计支付医疗费的年最高限额为12万元。 连续加入期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增3万元,连续加入期5年以上的,另增6万元。 也就是说,支付限额最多可达18万元。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参加从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按规定缴纳全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从今年9月1日起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大病莫愁 广州医保最高报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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