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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三胞胎:我前几天参加了一家企业的人身保险产品证明会。 客户经理说至少有6%的利润,而且是有限的。 真的吗,这样的保险企业不会因为诈骗而误导顾客吧。
让我们问问专业理财师吧。 至少6%的收益这种说法,还是要注意的。 我建议资产管理( wechatpublicplatform:askLicai )专业理财师应该多了解产品证明会的具体复印件。
产品证明会是人身保险企业与客户接触的重要形式,是指各人身保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组织的以普及或销售保险产品为目的,以会议、讲座、客户联谊会、客户谢礼会等形式进行的业务销售活动。 产品证明具有价格低、受影响多、影响面广、渗透性强等优势,是保险企业首要使用的营销手段。 但是,一些保险公司由于产品证明会管理松散,成为销售失误严重的灾区之一。
产说误导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其中第一种误导最常见。 一是夸大或承诺高收益。 日前,广西保监局对某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在“vip客户理财沙龙”上介绍“金镶玉两全保险”产品时,存在夸大产品收益、隐瞒分红不明确等违法行为。 今年3月13日,北京保监局某保险公司现场检查显示,这家保险公司在产说会上表示,购买该产品的顾客表示:“持有黄金账号的朋友我们提高到了6%以上。 也就是说,6%是基本利益,不能再往上提,也不能再往上提”。 事实上,这个产品的红利分配并不明确。
二是虚构保险产品的限制销售。 上海保监局在今年7月发出的处罚函中称,一家保险公司在生产说法中有“停产”等不实陈述。 北京保监局于去年1月12日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家保险公司的说明师在说明中有如下欺诈行为。 “这个产品我们贴着钱卖。 期限内,不能再卖了”、“我们东城分公司的企业只拿到了1600万元的额度”。 经调查,这个产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销售限制。
三是模糊了保险与财产技术商品、存款的区别。 北京保监局通报称,某危险企业北京东路营销服务部工作人员在产说会上表示,“企业对该危险企业的某产品进行特殊包装,并与几大巨头合作推出,是投资募集的资金,给予客户红利。
保险公司及其销售者对保险产品的收益等作出口头承诺的,客户应当确认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记载。 如果没有注明,这样的承诺很可能是虚假的承诺,请勿购买。 或者要求销售者为将来维权作出书面承诺。 保险条款往往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因此保险客户在投保前应仔细浏览保险产品条款,了解相关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缴费期限、退保费用等重要新闻,不要冲动投保。 如果客户对产品新闻有疑问,请拨打保险企业的官方客服电话咨询。 个别保险销售人员以保险企业的名义销售私募基金和其他非保险产品的,保险客户可以通过保险企业的官方客户服务电话确认销售人员的身份和保险企业认可的销售范围,防范风险,谨慎购买。
当然,还有另一个最简单的方法。 如果有保险问题,可以直接点击理财网站顶部导航的“问答”栏,询问理财专家个人处理理财问题。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限时限额的高收益人身险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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