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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标题:销售多个婴儿! 莆田人口贩卖儿童集团被判刑,12个婴儿被救了! 还有两个人在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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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莆田仙游县出现了绑架杨某钗为首儿童的犯罪集团,不到一年就为12起犯罪疯狂。
昨天,海都记者从仙游县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因涉嫌绑架儿童对被告杨某钗、郑某萍、杨某香、陈某霞提起公诉,仙游县法院近日开庭审理,4人分别被判处6至1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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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分工确定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犯罪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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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的杨某钗作为这个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他的首要工作是联系家里的熊某、侯某等购买婴儿,然后去漳州等地带回婴儿。 被带到仙游的婴儿大部分被寄养在集团另一成员陈某霞的家里,由陈某霞照顾。 成员杨某香、郑某萍、曾某清(在逃)和陈某海)四人负责联系物色、买家。 到事件发生为止,这个小组不到一年就疯狂犯罪了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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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17日早晨,一位尼姑肖某在街上走。 郑某萍拍拍她的肩膀问庵要不要买孩子。 郑某萍告诉肖某,自己家庭有困难,家里有孩子,想带她去庵抚养。 肖回忆起以前在法事时认识的尼姑释怀说想收养孩子继承衣钵,回到庵后马上给释怀打电话告知这件事,之后释怀直接和郑某萍联系了交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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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郑某萍打电话联系杨某钗,杨某钗来漳州买女孩带回家,最终以5.3万元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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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的婴儿被绑架者团体绑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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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籍的以马某英、陶某富、杨某华等为首的拐卖儿童犯罪集团非法牟利,在漳州等地通过张某生、谭某明、李某、许某春、张某秀、林某琴及本案的杨某钗等,多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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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被告人杨某钗等4人涉嫌绑架儿童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仙游县法院以仙游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钗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款10万元。 郑某萍犯绑架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6万元; 陈霞犯绑架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杨某香犯绑架儿童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莆田拐卖儿童团伙获刑 12 名婴儿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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