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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陈某因销售冰毒4.2克,最近受到审判。
去年10月24日晚9点左右,陈氏在莲坂公交车站以1500元卖给桂氏一个净重4.2克的冰毒小袋子,被民警当场逮捕。 陈氏如实供述了这样的事实,告发了贩毒的犯罪事实。
近日,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并处罚金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考虑到陈氏认罪认罚,思明法院对其判处宽大,最终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 据说这是思明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做出的第一个判决。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厦门一男子贩卖4.2克冰毒 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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