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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四种行为的房地产商将进入“黑名单”
泉州市住建局下发多份文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房地产等领域
东南网1月25日(海峡都市新闻记者 曾小琴)泉州将建成物业管理信用“红黑单”。 今后,小区业委会将采用房地产,首先可以看到房地产的信用等级。 房地产经纪人跨区域组织开展大规模购房“团购”等4项行为后,将被列入“黑名单”……昨天,海都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发布了多份文件,包括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建筑业、造价管理等复印件。
根据《泉州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暂行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才能预售商品房。 交付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出让权证书。 根据持有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办理明确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说明的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
新制定的《泉州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确定了被拉入黑名单的房地产中介行为4种。 提供中介服务时,隐瞒已经知道的房屋瑕疵、抵押、查封等影响房屋交易的新闻。 违反向买卖双方提供不符合首付贷款、众包、担保和其他法律法规及金融政策的金融产品; 跨越督促交易当事人伪造虚假说明、骗取税收优惠的区域组织,开展大规模购房“团购”。
相关部门在房地产市场检查中发现问题时,根据情节轻重,约谈公司负责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其他部门需要解决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解决; 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解决。 检测情况和检测解决结果成为开发公司和中介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信用评价结果经常列在“红名单”上,反之则进入“黑名单”举报曝光。
另外,《泉州市物业服务公司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物业服务公司可以聘请专业服务公司承担特殊服务,但不得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人。 今后,有关部门在监管物业公司的过程中,将依托市住建局的“双随机-公开平台”系统,完善“物业管理专家库”和“物业项目库”。
房地产服务领域的检测结果,将作为信用综合评价的依据,设置“红色黑名单”。 信用等级在甲级以上的公司,可以列入“红色名录”; b类公司属于要点监管对象,进行相应处罚的c类公司将被列入“黑名单”,并相应处罚。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泉州:有这4种行为 房产中介将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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