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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开采权申报书处理窗口前的县
5月7日新闻(福建日报记者张静雯)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建立网络采矿权转让制度,推进“一站式结算”审批机制,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
通知 要求,建立净采矿权转让制度。 在采矿权新立、存续、变更前,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对申请矿区的范围进行环境保护、林业、居住建设、规划、水利等职能部门和矿山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联合实地考察,论证相关环境保护、林地采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情况。
通知要求推进“一站式结算”的审批机制。 根据《关口前移动、接收事务分离、一站办理、全程网络办理、集体会审、限期事务办理结算、结果公开》的大致情况,以现有审批的若干事项和重建流程为基础,以县级业务受理窗口为枢纽,支撑新闻互联网,电子监察为 全省采矿权审查申请办理窗口迁入县级,采矿权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领取等后续工作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完成。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福建省推行矿业权审批“一站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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