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46字,读完约1分钟
2月27日(本网记者林先昌通讯员 胡丽丽)路口绿灯亮,汽车正常通行,但载人电动车无视红灯。 一位车主提醒一名闯红灯的男子,但被该男子侧切,将车前的挡风玻璃踢坏。 此前,这一消息引起福州网民的热议。
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擅自毁损他人财产的寻衅滋事案。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宋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去年10月8日13点左右,被告人宋某超标至鼓楼区五四路和湖东路交叉口时,因红灯差点与许某驾驶的车相撞。 令人惊讶的是,徐嫌疑人善意地提醒观察交通安全,但被告人宋为了泄愤,逞强跳进徐嫌疑人的车的引擎盖,用脚踢了车的挡风玻璃,轿车的引擎盖塌陷,挡风玻璃破了。 宋某马上逃离了现场。 据鉴定,这块挡风玻璃值人民币2265元。

三天后,宋氏在其住所被公安机关逮捕。 之后,由家属代为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得到受害者许氏的谅解。
鼓楼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宋任意破坏他人财产,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宋人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的,犯应当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宋某寻衅滋事罪,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福州:闯红灯、踹破小车挡风玻璃的男骑手被判刑”
地址:http://www.quanhenglawyer.com/qyzx/1296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