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25字,读完约3分钟
总公司北京2月24日电题:用法治消除吃“野味”的恶习
本公司记者梁建强
24日,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消除滥用野生动物的恶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该决定发出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根除野生动物粗粮的强烈法治信号。

目前研究表明,人类新增传染病的78%与野生动物有关,或来源于野生动物。 乱吃野生动物不仅会带来健康危险,也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很大风险,最终危害的往往是人类自身。 深刻的教训、沉重的代价、一次性敲响警钟“病从口入”绝非笑话。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各种野生动物本来就要“万类霜天竞自由”,不能成为人类“舌尖美味”。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一些地方禁止滥捕滥食“野味”现象,除了“吃野味补”等错误观念作祟外,法制不完善、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等也是重要因素 我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自然分布的脊椎动物达7300多种,但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管理范围有限。 另外,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利润高、违法价格低等问题也很突出。 这些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有很大的灰色好处空之间,为了一点点的人为利益而冒险。

法治中消除吃“野味”的恶习,完善的立法、及时的“补缺”是当务之急。 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修改的完整进程正在加快,为从源头上消除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构筑了法制壁垒。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决定,全面禁止捕获、交易、运输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包括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殖、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在野外环境中自然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有 法就一定要依据,执法必须严格也很重要。 决策规定严惩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加重处罚。 疫情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短时间内共立案209起与野生动物相关的刑事犯罪、473起行政案件,打击违法犯罪分子690人。 在非常时期有非常动态的时候,如何将残酷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常态化、机制化,还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继续发挥作用。

需要闭上嘴,端正心态。 要消除“野性”的恶习,不仅要加强法治约束,还要在生活观念和习性上引发革命。 人类如何与野生动物相处,法律提出了人类行为的负面清单,但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就需要在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方面进行更深刻的反思和更切实的行动。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身”,这不仅是抗击疫情的社会共识,也应该是我们始终遵守的信条。 瘟疫终于过去,忘了伤疤忘不了疼痛! (完(/h/) ) )。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用法治革除吃“野味”的陋习”
地址:http://www.quanhenglawyer.com/qyzx/1269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