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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万以上的群众直接参与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修改
北京计划将垃圾分类改为义务条款
□本报记者王斌
8年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生活垃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实施以来,在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入健全、运输解决体系收集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意义。

今年8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到基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即“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条例修订”的活动。
填埋地接近饱和
焚烧解决设施的过载
北京是一个拥有2100万以上人口的超大城市。 全市生活垃圾的清扫量从每年648万吨增加到每年929万吨,6年间增加了43.4%。 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每天填埋1.09万吨垃圾,库容接近饱和,垃圾焚烧解决设施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由于餐厨垃圾中有机质含水量高,不分类、随意堆放、轻易填埋,会污染土壤、水源、空气体,危害人民健康。 混合垃圾在收集、运输、解决的过程中容易发酵,产生浸出液,污染环境。 日益增加的垃圾产生量,不仅占领了大量土地,而且容易形成二次污染。

指出,垃圾分类是生活习惯的革命,也是实现城市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线索。 据相关调查,居民家庭所扔的生活垃圾中,约20 %~30 %为可回收物,50 %~60 %为厨房垃圾,10 %~20 %为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为1%左右。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大框架,实施垃圾分类解决,使人们形成绿色快速发展的方法和生活习惯,有利于节约资源,有利于提高可持续快速发展的能力水平。

现行条例将垃圾解决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放在首位进行比较,规定了加快设施建设、鼓励垃圾分类、提高垃圾无害化解决水平等复印件,对发生源减量措施、个人参与垃圾分类缺乏强制约束,属于混装混输违法行为
条例修订工作开始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公布有关构想,请人大代表和群众发表意见、建议。 在北京地方立法事业中,在草案形成阶段通过人大代表征求群众意见的副本还是第一次。 因此,有评论认为此次条例修订是开启立法,全民参与立法的生动实践。

表示,《万人代表基层、全民参修条例》活动将于8月6日至8月底结束,北京市16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的业务平台,依托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的
计划确定排放总量的限额
根据 法采取惩戒措施
据介绍,此次修订是否禁止和限制市政府拟根据各区现实情况,确定各区全年生活垃圾排放总量的一次性不重复用品。 拟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禁止采用不重复的用品,餐饮公司和外卖服务公司不得自主提供不重复的餐具,酒店不得自主提供客房不重复的日用品。 是否限制过度包装。 市政府拟制定快递业包装地方标准,确定快递公司的绿色包装义务,如电子运输单证、可回收包装物和包装物回收责任。

对此,市民群众一致赞同实施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建议根据各区人口数量科学核定生活垃圾排放总量,建立垃圾减量评价机制的大多数群众赞成一次性采用不重复用品和限制快递领域过度包装, 建议从源头上限制一次不重复商品的生产,在酒店、餐饮、外卖、零售等领域要逐步杜绝一次不重复的洗漱用品、餐具、塑料袋等的采用,提倡采用布袋或环保纸袋; 一个基层单位建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进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录用比例,避免重复一次杯子等用品。

是否强制规定居民履行分类责任,也是此次修订的重要副本。
现行条例以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为中心,因此参与率低,没有形成积极参与的生活习惯,居民垃圾分类还处于“观念认同、行动迟缓”的阶段。 为了促进居民垃圾的分类,计划将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从提倡的改为义务的。
此次修改是否需要借鉴国内外立法经验,对违法投入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极少数拒绝改正的,在条例中规定相应惩罚的信用惩戒? 拟将违法投入公司与个人的相关情况纳入本市公共信用新闻平台,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对此,一些群众也建议尽快从“倡导分类”转为“义务分类”,认为有必要对居民分类义务做出强制性规定; 一位群众提出通过确定城管执法部门处罚、建立专业执法队伍、安装摄像头等方法加强监管,处理居民“理念认同、行动落后”的问题,形成法律威慑。 有些群众主张,对企业事业单位的处罚要加大力度,对个人的处罚要适度,特别是对低收入者的罚款可能会引起矛盾,要注意把握好执法尺度; 大多数群众认为应该加强信用惩戒。

此外,还普遍反映出应加强垃圾收集运输公司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责任,特别是应消除“投放时分类、运输时混装”的行为; 部分群众建议加强监管,提高处罚额度,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执法部门要依法解决; 建议在早上、晚上、夏天等垃圾产生量多的时间段,相对地增加垃圾的收集频率。

责任:刘朋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北京拟将垃圾分类撰改为义务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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