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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进一步处理期货交易中买方接受方存在一定不明确性的问题,大型商社推出了《三步交易法》新制度,从8月份的合同开始实施。
本报记者王朱莹
为了进一步处理交接中买方接受方存在一定不明确性的问题,7月11日,大企业修订了交接过程,引进了《三步交接法》的新制度,从8月份的合同开始实施。 8月19日,大型商社在胶合板、纤维板、焦炭、lldpe4品种的8月合同中顺利完成252手实物交割。 这是大商社近期修订交接制度后,《三步交接法》完成的第一批实物交接,验证了新制度的比较有效性。
7月11日,大商社修订了与交割流程相关的《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和相关品种合同,对各期货品种1408合同中不重复一次性交割流程的中原买卖双方的“交、款”模式进行了“先交、后选”。 根据调整后的模型规则,仓单和货款的领取流程将在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三个交易日内完成。 分别为标准交货单的提交日、配对日、领取日(最终分割日)。
据介绍,《三步交割法》首次适用的8月合同交割,各参与公司都非常重视,并提前进行了准备。 此次有胶合板、纤维板、焦炭和lldpe共4个品种、5家卖家和10家买家参加了交割。 在合同最后一个交易日的第一个交易日8月15日,即标准仓储单据提交日,5家卖方客户提交了存放在浙江国贸、散货市场、速递物流(东盟保税)、常州奔牛港和中钢国际等5家仓库的预定交割货物仓储单据。 8月18日(最后一个交易日的第二天),8家买方客户对比胶合板、焦炭、lldpe家仓库提出意向,其中6家客户提出第一意向,2家客户提出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 其中7家买方顾客的第一意向全部满足,1家顾客的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分别满足10手; 8月19日(自最后一个交易日起的第三个交易日、最后一个交易日) ),交易所收到收购取代金,将货款的80%转账给卖方,余额在卖方提交增值税收据后支付。
现在大企业使用的是仓库管理。 也就是说,交易所将买方和仓库的仓单之间按“最低配对数”大致配对,买方明确对应的仓单,安排仓单的买方和持有该仓库仓单的卖方按“最低配对数”大致配对,明确对应交割的买卖双方。 这几乎保证了市场的公平性,但买方的交割地点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为了缓解这一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司避险效果,大型企业在全面梳理国内外期货交易所仓单分配模式的基础上,优化交割流程,设计推出《三步交割法》。 这种模式可以保障市场“三公”大体上不影响卖方交割,且兼顾参与公司意向诉求,因此可以比较有效地缓解买方仓单领取地点的不明确性。 市场人士表示,此次1408年合同交接的成功,比较有效地验证了大商社新交接模式的整个过程的可操作性和比较有效性。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大商所8月合约首次启用“三步交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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