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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 08月08日)
8月8日上午,工信部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4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遏制工业和新闻部产能严重过剩领域盲目扩张的通知》〔发改委〕
年上半年,水泥、平板玻璃产量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6%、4.7%,同比增长率明显下降。 另外,水泥、平板玻璃领域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52%、24%,销售利润率比去年同期上升2.2、0.8个百分点,领域经济运行总体良好。
但是,随着近年来建设项目陆续完成投产,水泥、平板玻璃领域总生产能力仍在增长,全领域产销率下降,应收账款增加,影响领域顺利运行的风险依然很大,特别是在少数地区 如果不迅速遏制这种势头,就必须严重阻碍消除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事业大局。 为此,工业和新闻部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新闻化主管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坚决抑制水泥、平板玻璃领域新增生产能力。
一、坚决贯彻中央决定部署,切实完成目标任务
解决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矛盾是一项长时间、困难、多复杂的重大任务,也是工信系统必须认真做的重要工作。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业新闻部消除产能严重过剩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 473号) ),逐一对照检查贯彻情况,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有效地解决工作新的扩展项目 并且,通过脱硫脱硝减少污染、通过节能降低过剩热量消耗、共同处理固体废弃物、通过产业链深加工进行扩张等,鼓励公司加大内生增长的投资力度,把握生产能力过剩的消除和稳定增长的关系。
二、坚决抑制新的能源扩张项目,防止生产能力在解决的同时增加
要解决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必须严格控制增量,着力优化库存,彻底转变经济快速发展的方式。 各级工业信息化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批准或者备案水泥、平板玻璃领域的新增生产能力项目。 必须从源头上抑制生产能力的增加,促进结构的优化。 一、本地区不在水泥、平板玻璃工业结构调整方案(年)内的项目,坚决不批准或备案; 二、对不符合领域准入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以批准或备案; 第三,对需要新建的项目,严格执行《工业新闻化部关于开展部分产能过剩领域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第296号)的要求,多次重复等量或减量置换,大致制定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如有违反,必要时实施区域限制批。
三、加快项目整理,提出违规项目解决方案
截至6月底,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部分地区相继制定了本地区水泥、平板玻璃工业结构调整方案(年),并报告了违规项目的解决方案。 但是,还有一些地区没有报告草案,这些地区必须加快项目整理,了解该地区水泥、平板玻璃领域的情况。 对清理后的违规项目,未开工的不得开工建设; 所有正在建设的东西都停止建设。 整理结果应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分类解决,并尽快上报方案。
四、加强新闻服务,改进领域管理
加快建立本地区水泥、平板玻璃领域项目新闻库,与土地、环境保护、投资、质检等部门新闻共享,完善本地区水泥、平板玻璃产能预警新闻系统,吸引资本在本地区合理流动。 要围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策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要求,切实改善领域管理,加强规划指导、政策激励和标准约束,加强事件中的事后监管。
五、加强舆论诱惑,坚决打击典型事件
充分发挥信息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广泛传播解决过剩产能的重要意义、布局和政策规定的确定、各地的好方法和经验。 发挥好领域协会的作用,加强领域自律,促进公平竞争。 《通知》下发后,仍批准新建水泥、平板玻璃扩建项目,对开工的地区和典型案件,坚决调查,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示好。
(证券时报网络快报中心)
来源:企业信息港
标题:“工信部:坚决遏制水泥平板玻璃领域新增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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